10月9日,临海白水洋镇龙泉大道西侧、创业大道北侧商住地块成功出让,共 2轮,溢价率 1.7 %
竞得单位:耀达(台州耀达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成交价:5900万元
楼面价:1082元/㎡
【地块位置】
地块位置:该地块位于临海白水洋镇龙泉大道西侧、创业大道北侧;毗邻御景豪庭。周边有永安家园、白水洋镇新串小区、白水洋镇政府、临海市第四人民医院、滨水海绵公园、白水洋镇中心小学,白水洋派出所等。
用地范围:东至龙泉大道,南至创业大道,西、北至用地红线。
【地块信息】
出让面积:27275平(40.913亩);土地用途:商服、城镇住宅;出让年限:商服40年、住宅70年;建筑密度:≤45%;容积率:>1.0且≤2.0;绿地率:≥25%(其中住宅小区部分≥30%);建筑限高:≤60米;地上建筑面积:≤54550m²(上述面积已包括物业管理用房等配套公共设施面积);商业建筑面积:(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18000m²--22000m²,其中集中商业面积不得少于18000m²(其中自持商业面积不得少于12000m²,且不得分割。
动工及竣工时间: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24个月内竣工。
【交通主出入口】
集中商业主出入口为东侧,住宅主出入口为南侧,机动车出入口与道路交叉口最小距离按规范执行。
【公共设施配置要求】
1、物业管理用房按照《台州市物业管理用房配置实施细则》执行,住宅小区与集中商业的物业管理用房分别设置。其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按该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7‰配置(其中3‰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4‰为物业管理经营用房,物业管理经营用房位于建筑底层面积不得小于应配建面积的二分之一)。物业管理用房按上述规定比例计算的面积少于50m²时,按50m建筑面积配置。
2、配建10KV开关站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m²,具体按供电部门设计要求设置,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供电部门。
3、城镇新建住宅项目,应按套内建筑面积不低于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3‰且最低不少于5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老年活动用房),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镇人民政府。
4、集中商业在靠临创业大道40米范围内,结合建筑主体配建公共厕所一处,不得独立设置,建筑面积不少100m²,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环卫机构。
5、本地块每300户需至少配建1处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投放点位置结合小区绿地布置,方便居民投放,具体建设要求依据垃圾分类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需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6、完善社区用房功能,按照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m²的标准,集中配置新建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一处,其中底层临街面积不得小于500平方米,社区用房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镇人民政府,供社区使用和管理。
7、根据临海市5G专项规划及实际信号覆盖要求,本地块应配置套内建筑面积≥20平方米,高≥2.8米的5G专用机房一处,引入220V-380V的交流市电,容量≥30Kw。机房、室内信号分布系统应与商住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8、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9号),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群众健身相关设施,并与住宅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9、商业区块集中设置一处集散广场,面积不少于1000m²。
【城市景观风貌和建筑控制要求】
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公共建筑(商业网点除外),不得建设公寓式酒店、产权式酒店、公寓式办公、酒店式办公、单元式办公等用房。酒店(宾馆)不得分割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