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岭这里整村拆迁!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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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铁路新区大溪区块曹岙村房屋

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温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温岭市铁路新区大溪区块曹岙村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方案》)进行了论证,现予以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被征收人如对《补偿方案》有意见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现场征收办公室:温岭市铁路新区站场征迁科办公室。
附件:温岭市铁路新区大溪区块曹岙村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2019年8月22日



温岭市铁路新区大溪区块曹岙村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的管理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
市铁路新区管委会全面做好规划开发、建设用地指标、资金等保障及报批服务等工作。
第二章  征收补偿安置的一般规定
房屋属个人非住宅的合法建筑,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按照市场评估价1.1倍进行补偿。
涉及合法的寺观、庙宇、教堂,或者文物古迹、归侨侨眷房屋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房屋土地使用权的面积、用途,以及建筑占地面积,依据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确认。
应拆未拆房屋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后按相关规定处置,不予补偿和安置。
第八条  1987年1月1日前的合法有效祖传老屋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由大溪镇人民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主管单位联合确认其建筑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补偿评估标准按照《被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附件1)、《被征收房屋装修补偿标准》(附件2)和《被征收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附件3)执行。
第十条  被征收人家庭报批有效人口计算(户籍制度改革后,依据原户口簿或公安机关人口信息数据备份库历史信息,以改革前的户口性质为准):
(二)家庭成员中的现役军人(军官除外)、在校学生以及服刑人员;
(四)回乡落户的职工、干部、军人以及返回农村定居的华侨、港澳台胞和外籍华人。
下列四类对象可按户口性质增加1人列入申报人数,同一对象符合两个以上条件的也只能增加1人计算:单独子女(离婚户除外);未育夫妇;22周岁以上的单身男性;有女无子户,20周岁以上的未婚女性(限1人)。
涉及房屋析产的,应先办理析产手续,且分家析产必须符合建房规定。对因客观原因造成一时无法办证的,可采取家庭分家析产的方式,由家庭成员在分家契约上签字,经村委会同意,并经大溪镇人民政府确认。
对继承的房屋,应计入继承人的宅基地使用面积。

第十三条  本次公寓式安置小区选址位于曹岙村,由政府通过国有土地出让,交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再由政府回购予以安置。回购的安置房用于被征收人产权调换和按规定预留的房屋后仍有多余的,归政府所有。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全部安置后,根据市政府相关规定结算节约用地,所节约的土地参照村留地政策开发。根据各公寓式安置对象的可安置建筑面积为基准比例,由村集体按相关规定统一领取发放分配。其中,对实行公寓式安置产权调换方式的,该收益分配款项在安置房房款结算前,由村集体统一保管、专款专用,不得超房款透支提前发放,其本金和银行利息优先用于安置房购房款支付。
第十六条  公寓式安置(含产权调换或货币兑现)的可安置建筑面积,根据原有房屋间数、建筑面积和家庭人口等因素,以“从多就高”原则确定,可安置建筑面积计算方式有以下三种:
(二)根据被征收人家庭报批有效人口,以2人户安置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户为基数,每增加1人增加可安置建筑面积65平方米;有效人口1人户的,可安置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
除父母挂靠政策已有规定的外,多子家庭如父母挂靠达不成一致的,可按父母挂靠后分户的最大值计算大家庭可安置建筑面积,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按大家庭统一签订。父母的安置面积可以按照该家庭共同协商的房屋分配意见办理权证,其他各户按各自安置面积办理权证。
(一)离婚5年内双方均未再婚的,不予安置;离婚5年以上(含5年)未再婚的,可作为家庭成员与父母合并计算人口;离婚10年以上(含10年)未再婚或未婚40周岁以上有兄弟的女性,可单独申请公寓式安置房100平方米,若实际人口达到2人及以上的,可按人均65平方米计算;已作为家庭成员与父母合并计算人口的,不再享受以上待遇。
第十八条  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选择公寓式安置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根据家庭可安置建筑面积,以“套数就少、面积就近”的原则,依次选择安置房套型和数量。公寓式套型面积分别设计为65平方米、85平方米、100平方米、125平方米、145平方米左右,被征收人在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时应按规定要求申报套型组合。具体幢号楼层(含车位)以及能否满足所申报的套型组合,以选房定位抽签为准。安置房的不动产权证登证面积和购房款结算以房产实测面积为准,可安置建筑面积和套型面积包含公寓式商品房的公摊面积。
因套型结构不可分割等原因,超面积部分按市场评估价的70%支付购房款。每户被征收人因套型结构不可分割等原因所增加的面积,累计不得超过该户可安置建筑面积的5%。
因公寓房套型组合致使被征收人无法选足可安置建筑面积,或者被征收人自愿减少安置建筑面积的,面积差按照4000元/平方米予以补偿。
第二十条  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选择公寓式货币兑现方式的,按可安置建筑面积货币补偿4000元/平方米,不再提供公寓式安置房,不得再申请村民建房审批。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单位在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生效后适时兑现拆迁补偿费、货币补偿款和奖励费。
第二十一条  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出让、认定为“村村通”等不占人间比报批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公寓式安置(含产权调换或货币兑现)的,可安置建筑面积按以下方式确定:
(二)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每间房屋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按每间200平方米计算可安置面积;每间房屋建筑面积经确认后大于200 平方米的,由大溪镇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主管单位认定面积,按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进行安置。
上述房屋征收安置用地不占用村庄规划用地规模,但与本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同步拆除同步安置,该类房屋不享受节约用地收益分配。属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收回。
第四章  其它补助和奖励
征收住宅房屋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0元/平方米支付,每户不低于1200元。公寓式安置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回迁安置房时,再次支付等额搬迁补助费。
被征收人一律自行解决临时周转用房。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单位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2元标准,或者按报批实际人口1-3人家庭每户每月1200元、4-6人家庭每户每月2200元、7人及以上家庭每户每月3200元的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每季支付一次。
选择公寓式安置产权调换方式的,超过过渡期限未交房的,自逾期之月起按原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二十五条  签约和腾空奖励费。
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单位公告的搬迁期限内腾空的,经验收合格,核发“并列第一”的搬迁腾空顺序号,优先于搬迁期限后腾空的被征收人选房定位。同时,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50元,每提前一天另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6元,腾空奖励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00元。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签订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在公告确定的签约总期限内达到95%及以上的,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告生效。未达到规定签约比例的,本次城中村改造项目政策终止,被征收人补偿安置不再适用本方案,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曹岙村集体土地所涉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按照法律法规和我市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八条  农村集体土地已经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并经政府公告和组织实施,被征收人的建筑物、构筑物已依法依规得到补偿安置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补偿安置,拒不腾空房屋交出土地的,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责令其交出土地,仍拒不交出的,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单位对上述被征收房屋提出的补偿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告。
(一)对征收范围内无房且符合农民建房申请条件的,可参照本方案第十六条规定的标准申报公寓式住宅。
(三)在曹岙村整村拆迁征收公告确定的签约总期限截止日后的5年内,因家庭人口变化提出公寓式安置申请的,经政府相关部门审定批准后,在预留的公寓房内安置,该安置面积不享受节约用地收益分配。
第三十一条  曹岙村整村拆迁涉及的节约用地核定与开发、预留安置房、村集体公建用房等政策,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被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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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装饰材料品种繁多,特殊材料、构件按市场实际价格和使用年限,参照装修定额计算。

2.一般砂浆粉刷、地板油漆、墙体涂料粉刷、角线及踢角线等,一概不予补偿。

3.折旧后折旧率不足30%,按30%计算。


附件3

被征收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


一、砖砌围墙每平方米100元;天井庭院中的水泥地面、石板地面每平方米50元。水井每口500元,化粪池每只500元。

二、花坛每只50—100元。(盆栽一律不补)。柑桔、枇杷、橙、文旦、葡萄、梨等初生树每株20—50元,成年大树每株50—200元。竹林50-200元每篷。用材树(杂树):胸径在3公分以下每株10元,胸径在3公分以上的每公分补5元。

三、三眼灶每座400元,铺瓷砖800元;二眼灶每座300元,铺瓷砖增加600元;单眼灶每座200元,铺瓷砖增加400元。特殊炉灶酌情估价。

四、空调迁移补偿费150元/台,太阳能热水器迁移补偿费1000元/只,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迁移补偿费150元/只,电话移机补偿108元/只,有线电视凭证补偿300元/户,三相电表凭证补偿1800元/户、自来水表凭证补偿1000元/户,宽带网、管道煤气等具体按拆迁时初安装收费标准补偿。


附件4

被征收房屋(国有出让等不计入人间比)产权调换结构差价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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