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台州小升初招生细则已出!只能报读1所民办!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0-05-16  /  浏览:1509 次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集聚区社发局,市直有关学校:
一、全面贯彻落实招生规范和要求
(二)严格规范招生区域和对象。
2.招生对象。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的具体规则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细则执行。民办学校招生对象为符合审批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条件(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符合审批地招生的前提下,只要符合当地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参加当地的民办学校招生报名。集聚区内的民办学校招生对象包含原椒江区、路桥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椒江区、路桥区审批的民办学校招生对象包含集聚区原属椒江区、路桥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地要根据核准的办学规模编制,下达公办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和核定民办学校提出的年度招生计划,并发文公布。市教育局审批并主管的,由市教育局编制招生计划并下发至县(市、区)教育局和集聚区社发局;市教育局审批、区教育局主管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审批时确定的办学规模,编制跨区招生计划并下发至三区教育局和集聚区社发局。各地须将市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纳入本地年度招生计划,并发文公布。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
(五)严格实行均衡编班。各地各校要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八)同步网上报名。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全市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不得早于5月份,具体报名时间由台州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选择公办、民办中的其中一类学校进行报名。选择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填报一所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对核验不通过的,应及时告知家长予以更正。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1.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政策,遵循“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录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3.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规定时间内回到所在学区公办学校按原有批次参加录取。
5.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直升人数少于初中部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予以全部录取;直升人数多于初中部招生计划数或初中部招生计划多于小学部直升人数需要补招的,均按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开展招录。校内小升初直升工作应在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录取前完成。
三、全面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十一)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地要与残联等部门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对接,根据分类安置原则,落实“一人一案”入学工作要求,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四、全面做好招生宣传和服务工作
(十四)做好“无纸化”招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及时将本区域的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对接市入学服务平台,优化办事流程,方便家长办事。全面推行无纸化入学报名,公办民办学校招生信息发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审核、录取、公布结果等整个流程均应在当地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进行。
五、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执纪问责
(十七)强化监督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全程管理,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招生和虚假宣传等行为,并建立违规问题通报曝光机制。各地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或挂牌督办整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在市区或全市范围招生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名单
 
2020年5月12日
附件:
民办学校名单
一、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学校(在市区范围招生)
2.台州市实验中学
4.台州市书生中学
6.台州国际文武学校
    镇海中学台州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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